終生合約制 1) 夫妻同職 ( 夫妻應同時在公司登錄或簽約 ) 。 2) 終生職務( 職務不考核,職級不調降,唯同業轉任時,應依簽約冊推薦表規定認定敘用職級 )。 世襲合約制 1)任職期間: A)所推銷之續繳利益 B)所發展之組織利益 *凡任職於本公司之各級業務人員,於任職期間因自然,疾病或意外事件而死亡, 在其任職期間所有經營之以上業務,視為其遺產,本公司應予承認。 2)本制度依民法親屬篇繼承法而設計,有關事項皆遵守簽約當時法令規定,以為信守: *配偶:配偶仍生存時,由配偶轉任該員之原來職位與敘用。 (但必須取得業務員資格,且登錄)。 *子女:必須取得業務員資格且登錄(不得轉任該員之原來職位,但可取得以上之續佣)。 *父母:必須取得業務員資格且登錄(不得轉任該員之原來職位,但可取得以上之續佣)。 *兄弟姊妹:必必須取得業務員資格且登錄(不得轉任該員之原來職位,但可取得以上之續佣)。 開放事業體經營 達到事業體資格: 得享有公司事業體佣酬分配,唯必須登錄且專職於本公司始得擔任之。事業體經攬之保單,第 13 個月,各家保險公司保單平均繼續率,連續 2 年未達 70 % 以上者,及年度整體 ( 含當年度未晉升主管者及新加入者 )業績未達 50萬以上者,終止事業體之資格。 終身事業體資格: 1)達事業體資格滿三年,年齡 50歲以上者。 2)晉陞達事業體後業績達 3000 萬者 。 定期舉辦競賽 每月各組別排名賽,每年1~4月舉辦國外高峰旅遊競賽,5~6月週年慶,8~10月增員競賽,全年度榮譽會、新人獎、菁英會、百萬明星、國際龍獎、年度海外旅遊獎等定期之競賽活動。 年度菁英會 由公司舉辦、提供餐會及高額獎品。 |
||||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