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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事業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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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事業體事業體成立條件及過程成立事業體

1.人力:三代內經理區組所有人員無限期累積達到15人以上 ( 不含自己 )

2.所轄三代內兩位經理 ( 不含自己 ) ,單一經理整體業績最多以 50% 計算。

3.人力及本人需達10萬業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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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事業體提出申請次月起連續三個月達到每月50萬或累計150萬成立事業體

未達到標準者重新申請,重新考核三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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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事業體正式晉陞事業體成立事業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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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事業體大事業體佣酬來源成立事業體
1.年 終 獎 金 :0~8% 
2.特 別 獎 金 :0~ 無限 
3.服 務 津 貼 :1~4%
4.繼續率獎金:0~46%
成立事業體扣除成立事業體
1.營 業 稅 :5%
2.行 政 費 :5%
3.行政佣酬:1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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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事業體事業體佣酬【事業合體,利益共享】成立事業體
主 約 業 績 = 1,000 萬元
繳 費 年 期
繼 續 率 %
續 繳 業 績
獎 金率%
獎金(萬元)
累積續繳率%
第一年年終獎金
5
50.0
第二年繼續率獎金
91
910萬元
14
127.4
91
第二年服務津貼
910萬元
4
36.4
第三年繼續率獎金
91
828萬元
8
66.2
83
第三年服務津貼
828萬元
2
16.6
第四年服務津貼
95
787萬元
2
15.7
79
第五年服務津貼
95
747萬元
2
14.9
75
第六年服務津貼
95
710萬元
2
14.2
71
合          計
39
341.5
減必要費用 20 %=   68 萬
實    際   可   得 = 273 萬 27.32%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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